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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稱部分物業太任性 律師管理莫違業主意見職業軍人信貸銀行借貸條件



某小區曾因業主不租車位禁止業主車輛入內(資料圖)

膠東在線網3月13日訊(記者侯洪斌)12日,本網報道瞭通世新城小區物業收費問題之後,引起市民廣泛關註。當業主質疑物業收費過高或存在其他損害自身利益的行為時,如何來維護自身權益?物業的收費等管理行為又是否有相關規定?13日,膠東在線對此進行瞭走訪。

業主對物業的投訴呈現“井噴”

膠東在線開通“315維權熱線”以來,接到過多起關於物業的投訴:除通世新城小區“高標準收費”,金象泰·溫馨傢園物業服務不到位,收費過高;幸福五村業主在已辦理門卡的前提下,駕車進小區遭門衛收費;毓秀小區停車場被物業出售,業主停車需按小時收費;富甲小區業主在購房前,物業承諾管理費為每平米1元,購房後管理費漲至每平米1.3元……

除瞭收費混亂,市民反映的另一個問題是“物業擅自更改小區規劃”,上述市民爆料中,不少小區在這方面同樣“中槍”:通世新城小區“在未征得業主許可的情況下”,擅自將綠地改為地面停車位;富甲小區業主在購房後,發現規劃圖上的綠地變成停車場;毓秀小區物業將公攤面積改成停車場,對外承包年租金48萬元……

物價局:物業收費管理辦法尚未出臺

對於汽車進小區的收費問題,煙臺市物價局投訴管理科彭科長表示,根據現有規定,機動車駛入封閉式小區都應繳納停車費,但是進入小區後,在30分鐘之內駛出小區的車輛可以免於繳費。“進小區繳費主要針對外來車輛,小區業主車輛的繳費問題要與物業協商確定,這個由收費科管,”彭科長說,“要註意的是,即使小區沒有設立指定停車位,外來車輛在小區內停靠同樣要繳費。”

煙臺市物價局收費科楊科長介紹,依據現有規定,封閉式小區業主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為:室外每月50元;室內每月80元;租賃車位通過合同約定收費標準。“業主想知道物業對停車費收取是否合法,先要弄清車位是否屬於租賃,如果是租賃,我們不便幹涉,”楊科長說,“至於其它方面的收費,現在還沒有出臺正式的物業收費管理辦法,消費者可以撥打12358進行咨詢。”記者先後多次撥打12358,結果均為“話務員全忙”。

煙臺市住建局物業科工作人員表示,業主如感覺物業提供的服務與收取的費用不成比例,可通過協商的方式要求物業降低收費標準。詳細情況可撥打6918082進行咨詢。

律師:物業無權“自作主張”

對於物業收費問題,山東魯信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吳文艷表示,目前,物價部門針對物業收費已出臺相關規定,隻不過不夠明確。“物價部門對小區物業收費有最高額度限制,但同時也註明這一規定適用於普通小區,高檔小區的物業可與業主就收費問題進行協商,”吳文艷說,“問題的關鍵是,現在沒有任何規定來說明什麼是普通小區,什麼又是高檔小區。”

談及外來車輛進小區需要繳費的問題,吳文艷認為,物業有義務遵守相關法律法規,對於在小區內停留不足30分鐘的車輛免於收費,可采取刷卡等方式進行鑒別。“部分物業要求外來車輛進小區就要交錢,無形中把屬於自己的鑒別責任轉嫁給瞭司機,不合理也不合法。”吳文艷說。

山東天錦律師事務所叢林律師認為,小區的產權歸業主所有,物業隻充當“管傢”的角色,無權擅自更改小區規劃。“根據《物業管理條例》規定,小區的土地必須按規劃用途使用,如果要變更土地用途,應當經過小區業主大會多數以上業主代表的同意,並由小區業主優先使用,”叢林說,“停車位和管理費的征繳上,無論哪方面費用都應有合同或協議,如果沒有肯定不合法。物業收費不簽合同或不按合同規定來,以及未經業主大會通過便擅自變更土地用途,物業都要承擔法律責任。”

新聞來源http://yt.hou高雄市雙證件貸款se.sina.com.cn/news/2015-03-15/08135982664605795938142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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